“逃逸式”注销能避税?专家:注销并非法外屏障,偷税将受法律严惩-全讯担保网

2026-07-19 20:08     来源:中国会计网      作者:会小计

近日,山东等地税务部门集中曝光了7起网红网店涉税违法案件。部分经营主体通过不按规定申报、隐匿收入、私户收款及“逃逸式”注销等非法手段偷逃税款,最终受到法律严惩。

“逃逸式”注销无法豁免法律责任

针对不法分子利用虚假材料及隐瞒事实完成注销登记以逃避税收的行为,山东大学经济学院院长石绍宾明确指出,这是一种典型的偷税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部门可对相关企业依法恢复登记,追征未缴或少缴的税款及滞纳金,并对个体工商户实际控制人追究连带责任。

合规退出是经营底线

石绍宾强调,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必须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逃逸式”注销不仅导致国家税款流失,还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他表示:“企业注销仅代表经营活动的终止,过往产生的违法责任与纳税义务,绝不会因主体注销而自动消除。”

法规依据明确,违法无处遁形

根据《企业注销指引(2025年修订)》第六条规定,采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注销登记的,登记机关可撤销注销登记。此外,《民法典》第五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需以个人或家庭财产承担经营债务,这意味着经营主体资格虽灭,但实际控制人仍需承担税收连带责任

税务监管持续高压

专家指出,偷税行为不受追征期限限制。税务部门将在优化服务的同时,持续完善新业态监管,依法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经营主体应增强税法意识,如实进行纳税申报,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2001-2026 中国会计网 www.canet.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

网站地图